2024年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行政事项合法性“1+15+N”协同复审机制,为镇级合法性审查提供有力支撑,从源头上防范、降低镇级行政行为涉法涉诉风险。机制运行以来,为镇级行政事项复审把关162件,提出意见建议960余条。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部署落实
围绕“抓源头、强支撑、防风险、减争议”目标,坚持组织引领,加强工作保障,循序渐进抓好协同复审机制建设。强化专班推进,2024年年初,成立协同复审机制建设工作专班,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专题学习山东、浙江、苏州等地的先进经验,对各镇开展座谈调研,在试点运行半年基础上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事项合法性“1+15+N”协同复审机制的工作方案》。夯实基础保障,高标准打造区级合法性审查机构办公区域,规范设置了法律顾问室、备案审查室、会商室、远程视频会商室等办公场所,配齐配优办公硬件设施。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合法性审查是最好的履职保护”为核心,打造合法性审查宣传文化,让标语上墙、责任上心,营造严谨规范的工作氛围。推动数字赋能,依托云视讯移动终端实现区、镇两级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三方流畅互联,对重大行政事项线上会商。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数字平台,借助大数据智能化优势,集成数据采集、资源共享、智能归档等功能,对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复审-反馈”全流程监督、全方位处置,实现“一个系统管到底”。
厘清职责任务,强化支撑指导
着眼制约镇合法性审查的堵点难点问题,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区级支撑,实现基层合法性审查从“有形”向“有效”转变。创新工作架构,建立“1+15+N”审查工作架构,“1”指区司法局,为区合法性审查机构,承担区政府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同时为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复审指导和专业支撑。“15”指各镇(园区)党政办,为镇合法性审查机构,承办镇(园区)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司法所配合联络协调。“N”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外部法律服务力量。优化审查模式,实行“协同复审”“联审双查”模式,区级审查力量协同指导镇级做好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把好复审关口。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审双查”机制,推动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深度衔接。强化清单指引,建立“4+X”审查清单,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为必审事项,鼓励镇(园区)根据实际拓展其他涉法事项审查。科学编制审查流程图,确保“一看即懂”“一学就会”,降低镇级执行难度。就招商引资等高频使用的合同,制定审查指引和制式合同模板,明确“审什么”和“怎么审”,提高审查效率。
配强审查力量,提升审查水平
聚焦基层“没人审、审不了、不敢审”的困境,建立引才育才工作机制,提升审查能力水平,推动基层涉法事务“应审尽审、快审优审”。发挥“1”领头雁作用,整合系统内法学人才,打造由6名骨干组成的专业审查团队,根据每个人擅长的审查领域,分条目开展审查,实现审查工作“专、快、精”。通过公务员招录条件设置,源头选拔高水平法治人才,鼓励全系统参加法考,储备人才力量,为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强大支撑。提升“15”排头兵能力,推动人员力量下沉,确保每个司法所均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明确1名法律专业干警参与审查工作。建强司法所长队伍,发挥好区镇审查机构之间纽带作用。通过组织集中轮训、经验交流、专题研究等,增强镇级审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用好“N”智囊团,公开选聘2家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聘任54名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帮助审查行政事项800余件,提出意见建议4000余条,协助化解风险隐患。广泛吸纳法院、检察院、市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专业人员参与疑难涉法涉诉案件的会商会办,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建立问责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立足补齐基层法制审核缺位失位问题短板,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保障约束制度,推动镇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面规范基层行政行为。强化法治督察,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把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镇(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清单,作为法治督察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镇(园区)工作责任,推进合法性审查落细落实。严明审查纪律,建立区级审查机构复审衔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责任靠身,及时研究回复镇级请求指导的审查事项,确保复审事项“零风险”。严格落实镇级重大行政事项审查程序,确保不经过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事项“不上会、不签批、不实施”。落实责任追究,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实行“三个一律”,即未经合法性审查、审查机构未严格履行审查职责、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等导致行政事项违法的一律问责处理。突出尽职容错免责,在合法性审查中尽职尽责出现误判错审的,找准原因,精准区分,给予容错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