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保险救助新机制 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添新措
11月17日下午,赣榆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签订执行救助保险合作协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吴玲,连云港市人保财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卞森林等参加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召忠主持签约仪式,并与连云港市人保财险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总经理孙成聪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
双方就保险责任、保障范围、保险期限、保险方案及双方职责和义务逐项进行了约定。建立执行救助保险机制,为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当事人购买保险,经严格审查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发放救助款。该机制的建立,为有效回应困难当事人胜诉诉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有效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搭建了新平台。
签约仪式上,吴玲院长强调,要深化合作沟通,做到衔接畅通,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成效;要规范办理流程,做到精准救助,严格规范救助条件,办理程序,强化审查备案,确保救助资金发放给确有困难、确有需要的案件当事人;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卞森林副总经理表示,人保财险有限公司将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与法院及时沟通对接,尽最大力量做好项目服务,高效使用救助资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来源:赣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