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政法委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7月13日,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20年8月12日,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务副书记张孟代表班子集体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一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项34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70条具体整改措施,印发了《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三清单”,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政法委把抓好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项34个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条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抓好整改,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孟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推进。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3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把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落实。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力争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推动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出台《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关系协调、运作顺畅的协管、协查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督察、执法督办、政治轮训等系列制度。成立专项督察组对法院、检察、公安、司法4个系统4家单位开展综合性政治督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出台《市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省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座谈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经验做法。


2.理论中心组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学习内容存在选择性、简单化现象,未做到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


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知识作为委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政治引领作用。完善委机关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制度,建立健全研讨交流、测评测试等学习效果反馈机制,确保入脑入心践行。9月7日,根据《市委政法委机关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召开委机关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并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涉法涉诉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和督查督办机制,先后3次召开县区政法委、市政法部门执法监督会议和联席会议,印发《连云港市执法监督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核查等工作,适时发出执法监督《督办函》,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在全市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提升专项行动,全市越级进京到省访量全省最少,绩效全省排名第一。


4.深化引领政法单位推进改革创新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市“五长”联席会议、全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专题推进。目前,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全部配备到位。政法部门机构改革任务逐步完成。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全国首个非诉讼服务中心、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在我市挂牌;环境资源审判、保护海洋生态、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等做法被国家和省集中推广。


5.加强政法系统政治建设缺少有力举措,政治督察活动未能全面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


制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建带队建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政法工作应遵循的“十项原则”和应把握的“十个根本”内容融入政法机关党建和队建工作中,予以具体化实践化。10月12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政法单位启动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督察工作从督察普通干警向督察“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延伸。


6.督促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乏力,政法单位多以口头报告代替书面报告问题的整改。


出台《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县(区)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全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并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纳入政治督察考评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7.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不足,职责界定模糊,责任“悬空” 问题的整改。


制定《市委政法委领导成员工作分工》《2020年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工作方案》,对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7月24日,召开全市政法宣传舆情暨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制发《全市政法宣传工作考评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评范围。9月7日,召开委机关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交流意识形态方面工作。


8.网宣主阵地缺失,抢占政法舆论“制高点”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7月26日,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标准,依托连云港市政府网站云平台开通建设连云港长安网站。设置“政法要闻、县区动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政法创新、政策解读、考核排名”等子模块,着力强化网上主阵地建设,积极抢占政法舆论“制高点”。


9.反邪教宣传不力问题的整改。


在各地部署开展反邪教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推进公园游园、农村集市、社区广场等通过摆展板、拉横幅、发放宣传单等进行反邪教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一经发现第一时间打击取缔,防止封建迷信蔓延。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步慢,攻坚合力不足,整体绩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和涉黑涉恶线索清零工作,先后4次召开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推进,制定《全市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督导方案》,会同市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成立五个督导组,常态化赴县区和市有关单位督导推进,中央扫黑办交办线索在规定时限内核查率、办结率均达100%,中央扫黑办线索核查办结绩效在全省排名第七。圆满通过中央扫黑办特派督导,实现重点推进市摘帽。


11.综合研判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不够深入,推动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目前,通过形成合力、重拳出击,共排查金融各类重点机构5116家,化解非法集资案件104件,打掉涉及“套路贷”、“高利放贷”的犯罪团伙62个,破案9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1名,新发非法集资案件、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0%、88.9%。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9起,同比提升197.1%,抓获犯罪嫌疑人592名,同比上升196%,紧急止付涉案银行卡4744张,冻结涉案银行账号4185个,涉案资金4.37亿元。


12.平安建设在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先后4次召开市平安建设相关责任部门会议,推动围绕调查指标、分析短板弱项、靶向精准发力。上半年,全市群众安全感达到98.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制定《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护学岗”工作规范》,新成立校园内部保卫机构40余个,增加专职保安230余人,新改建视频监控设备140余个,设立公安护学岗460余个,有效提升校园师生安全感。近期,组织开展“防风险创平安促稳定百日攻坚行动”,力争群众安全感争先进位。


13.统筹政法力量助推“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


推动政法机关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废止与自贸试验区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11件,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20项,我市被确立为全省首家“告知承诺制试点”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公安出入境不打烊”等创新亮点被中央、省推广。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实施意见》,提档升级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排名为“好”格次。


14.网格治理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不够,“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没有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


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全面建成并运行市级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实现对全市人口数据、网格事件、视频监控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调试、分析研判。在全省率先打通与省“苏格通”考核平台联通对接。目前,网格规范达标率在全省考核系统中排名第5。制定网格员六类42项工作清单,对标“四有标准”推进乡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全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5.发挥指导下级政法工作职能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


各职能处室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发挥指导督促作用。推动县区开展反邪教两大专项行动,强化措施落实提升行动质效;制定《市委政法委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整治安全工作体系持续完善;制定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条例》贯彻相关制度,规范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制定《企业专属网格员手册》,指导各地开展企业专属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印发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指导全市执法监督相关工作等。


16.精文简会依然没有到位,增加基层工作量。部分工作重痕迹、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正式文件格式规范、文字简练,操作性强;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简报;梳理基层减负工作清单,精简各类会议活动。根据省委“持续减负20条”文件精神,合并召开工作内容相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严格控制出席人员和会议规模。根据《连云港市2020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统一扎口管理各处室对县区基层的工作考核,取消没有必要的评比表彰、工作创建、检查验收工作。


17.开拓创新精神欠缺,工作推进存在等靠思想问题的整改。


针对“有的不同主题汇报材料内容雷同。有的不同年份统计报表数据完全一致”问题,建立机关上报的文件材料、统计报表等审批制度,需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存档盖章后上报。


18.公务接待普遍存在无公函、无审批、无明细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报销票据审核,认真落实“三单一函”财经纪律,做到“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正式餐饮发票和外单位工作考察联系公函”相一致。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细化接待制度、完善接待审批手续,规范接待次数、接待人员数量,杜绝超标准接待,定期公开费用清单,加大监督力度。


19.日常用车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定《市委政法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公开公务用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用车管理,完善公车使用信息登记,严格公务用车的审批流程,提升公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20.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根据省市最新制度规定,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从会议制度、财务制度、接待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照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别设立会计科目,建立套账。根据《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成立市委政法委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


21.财会监督职能前置缺失,经费支出把关不严,日常开支有的无清单、有的无签字等报销问题的整改。


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监督水平,规范经费使用前呈报审批程序,项目支出实行先审批,后支出的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报销票据审核,机关的日常经费开支,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财务人员票据审核,办公室主任把关,分管财务的委领导审核、签批;属专项开支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再按上述程序逐级审批。落实差旅费审批程序,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因公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如实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由处室负责人核对、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强化财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预决算编,管理各项经费,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


2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梳理机关固定资产明细,区分报废资产在用和实际报废明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资产报废处置。


23.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压减本单位预算,做好内部统筹平衡,厉行节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


24.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的整改。


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规范单位专项经费和各项经费使用工作。请相关派驻纪检组监督委机关重大项目经费使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防范。


25.设备购买、材料印刷、车辆维修未能严格执行定点制度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办公设备、印刷材料、车辆管理等政府采购制度要求,落实政府定点采购制度。强化本单位采购和招投标规范管理,开展招投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流程。


26.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够,集体研究一度异化为个别商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书记会、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阶段性主要工作安排、委机关人事任免和调整、重要经费开支等方面工作,坚持会前公开、民主评议,会上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进行监督。


27.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较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弱化,“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管党责任。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科学的督查预警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堵塞漏洞,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问题。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28.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轮尽轮。


29.“落实《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履行“协管”“协查”职能缺少具体举措,干部队伍梯次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召开《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市委《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意见》座谈会,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定位围绕党委政法委“协管”“协查”工作职能履行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努力构建关系协调、运作顺畅、富于实效的“协管”、“协查”工作机制。将按照市委《实施意见》规定,会同市委组织部拿出政法系统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建议。


30.政治思想教育乏力,业务培训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研究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的意见,推动政法委员任职标准、职能定位、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四个统一”,强化政法委员履职尽责。10月14日,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治轮训开班。期间开设了《提高新形势下意识形态能力》、《江苏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探索与实践》等课程;现场观摩了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基层创新经验做法,并建立政治轮训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法委员政治能力水平。


31.常态化正风肃纪不够,日常监督缺少有效手段和载体,纪律约束刚性不足、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出台《全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建立完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双向结合的干部队伍监督机制。提前谋划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将对政法队伍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6类顽瘴痼疾进行集中整治。拟定政法干部队伍协查意见,围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协作、重点案例联合通报、政治督察派员监督等方面,强化政法队伍监督管理。


32.强化党建政治功能不够,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到位。机关党组织地位不突出,党建引领示范功能彰显不够,以党建激发活力、凝聚活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规范举办具有政治性、时代性和教育性的各类党建活动,激发机关队伍活力凝聚合力。


33.坚持书记抓党建、发挥“头雁”效应不够好问题的整改。


落实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规范三会一课,确保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党员活动方式,规范举办党建活动,激发机关队伍活力凝聚合力,做到“两促进两提升”。


34.党员教育结合政法工作实际不紧密,党费经常每半年甚至一年缴纳一次,2017年至2018年离退休党员党费从书报费中代扣”问题的整改。


已规范党费收缴制度,按月及时收缴、公开公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条例》及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巡察办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采取更加务实的关键举措、健全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政法工作持续发展上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系统不折不扣得以贯彻落实,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增强“一岗双责”意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一招不让抓好教育整顿工作。以即将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严要求、早谋划,突出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三个环节”,把学习教育作为整顿的基础,把问题查摆作为整顿的关键,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三是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问题整改过程中,我们是照单全收、逐条落实、全面整改,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厘定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账销号,推动建立完善、制定出台了12个规章制度,如《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项制度》《市委政法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等,推动标本兼治,进一步凝聚力量抓巩固、抓深化、抓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8-85807719;邮政信箱: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员会(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9号;邮编222000);电子邮箱:lygszfw@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