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方机构备案、报备和年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现开展2025年度第三方机构备案、报备和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机构范围
(一)已备案和意向备案的我市第三方机构。
(二)已报备和意向报备的本省外市第三方机构。
二
条件要求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在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律咨询事项等。
3. 登记注册地应为连云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日常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名,其中3名(含)以上人员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稳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经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培训且成绩合格。从业人员不得在不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兼职。
4. 熟悉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5. 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判标准及防控预案制定等。
6. 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7. 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8. 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二)报备要求(适用本省外市第三方机构)
1. 已在省内外市备案,并通过江苏省委政法委备案。
2. 熟悉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3. 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4. 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三
资料准备
(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1)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资料册。主要内容如下:
1. 单位概况。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需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法律咨询事项)、办公场所证明(需有房产证、租赁协议、场所照片)、单位资质、单位简介、法人情况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
2. 业务负责人情况。单位任职、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 主要评估人员情况。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复印件或证明文件。(按人员分章节整理)
4. 管理制度。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符合实际并切实可行)
5. 业务开展计划。
6. 信用证明等其他情况。
7. 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 《保密承诺书》(附件1)。
(2)《连云港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附件2)。
以上内容需按顺序分章节整理,有至少精确到二级标题的目录,添加页码指引,装订成册。
(二)已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年审资料册。需参照上文中“(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中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增加2024年度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目录。
(三)本省外市机构提交材料清单
(1)在本省外市备案时提交的资料。需参照上文中“(一)新备案机构提交材料清单”中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并增加在本省外市的备案证明、江苏省委政法委备案证明以及近两年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目录。
(2)《外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附件3)。
四
工作程序
(一)备案及备案后年审程序(适用我市第三方机构)
1. 申报。自愿申报的第三方稳评机构,需准备以上备案或年审纸质材料2套递交至机构注册地县(区)委政法委初审、存档。
2. 初审。县(区)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核查,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对业务人员数量、学历、机构管理文件等进行核查。
3. 审核。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对初审合格的第三方机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考察通过后,第三方机构需参加连云港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业务培训,本机构从业人员测试合格后,列入第三方机构初选名录,并在市级媒体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连云港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名录。
(二)报备及报备后年审程序(适用本省外市稳评机构)
1. 申报。已报备或意向报备的第三方机构,需准备以上报备纸质材料一套递交至连云港市委政法委。
2. 报备和年审。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对相关资料编制进行指导,视情对第三方机构的连云港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
五
相关要求
请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本次报送材料日期截至2025年5月20日。第三方机构未按时限备案、报备或年审的,不得在连云港市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备案的,一经查实,清退出备案(报备)名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六
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2连云港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docx
附件3外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报备表.docx
中共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