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榆区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为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深化全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全区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8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区社会矛盾多元调处中心5名
医患、人身损害等纠纷和心理咨询类1名;
婚姻家事、相邻关系、校园等纠纷类1名;
劳动争议、工伤赔偿、金融保险等纠纷类1名;
物业、建筑工程、消费权益保护等纠纷类1名;
综合(民事、经济、土地、农村事务类,涉行政、信访、诉讼等对接服务类)1名。
(二)派驻区人民法院(含基层法庭)调解室7人
婚姻家事、相邻关系、侵权类1名;
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类1名;
民间借贷、借款合同、劳动类1名;
道路交通、保险类1名;
土地承包类1名;
综合类2名。
(三)派驻检察院调解室2名
民事、行政类1名;
检调对接1名。
(四)派驻公安局基层单位调解室3名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名;
民事、邻里、婚姻家事、未成年人保护、公调对接1名。
(五)派驻退役军人事务局调解室1名
涉现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纠纷的调解业务1名(仅限团职转业军官或营职政工干部)。
二、选聘范围
年龄男性63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具备特聘条件者另行规定除外),身体健康,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热心并志愿义务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人员。
重点从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中选聘。政法系统退休干部、曾受聘担任过专职调解员者优先;鼓励具有专门行业职业资质人员参加选聘。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思想境界;
(二)为人正派、办事公正、作风务实,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
(三)长期居住在赣榆区,熟知本地风土人情和社情民意,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号召力,有化解民间纠纷经验,有较强的讲事说理等语言交流和文字撰写等能力,能够使用电脑等办公装备独立完成人民调解法律文书规范制作、信息上传等工作。
(四)符合岗位设定的特殊条件要求。
四、报名事项
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原工作单位、拟派驻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区政法综治中心一楼113室,青口镇盛世路22号)。
(三)联系人:穆团厚,联系电话:86687148,15298616399。
(四)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赣榆区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或《赣榆区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单位推荐登记表》(附后),并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学历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同底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初定2022年12月中旬)。
六、考察聘用及待遇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以及拟派驻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经过资格审查、笔试和技能测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调解实务),确定初选名单。体检合格者采取定向、择优选聘方式,由本人签定《人民调解员志愿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统一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签发聘书,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年满65周岁自动解聘(身体健康并获省级政法部门命名为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室负责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志愿从事调解工作期间,给予相应的定额生活补贴和办案补助。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
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调解协会
2022年11月30日